一家七口住三百呎 官籲認真面對<br>與妹亂倫成孕兄囚2年

一家七口住三百呎 官籲認真面對
與妹亂倫成孕兄囚2年

【本報訊】十六歲低智商少女聲稱閱覽色情刊物後起性慾,引誘比她年長五年的胞兄做愛,結果犯下彌天大錯,懷胎七月時,因身體發胖始遭揭發醜事。法官形容本案屬一宗悲劇,妹妹出人意表的心理行為,令家庭變得充滿危機,並對被告兄長的情況表同情,故兩項亂倫罪輕判入獄兩年,其間需接受輔導及心理治療。 記者:梁瑞珮

法官原打算要求控方考慮替女事主申請保護令,好讓她同樣接受輔導及心理治療,但她快將屆滿十八歲,超越法律所定的年齡限制,故法官只能強烈勸喻家人,要認真面對有關問題,免她再受其他人侵犯。

來自不健康家庭
現年二十二歲的被告,任職餐廳侍應,早前承認兩項亂倫罪,妹妹於今年一月誕下嬰孩,經安排後嬰孩已獲家庭領養。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彭偉昌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劇,明顯被告來自一個不健康家庭,根據被告及女事主的心理及背景報告,指他們年幼時經常遭母親毒打,女事主早於九二年獲安排入住宿舍,防止虐兒的組織也注意該家庭個案,至九六年被告父親離開家庭,社署保護兒童組便接手跟進。
法官續指,女事主智商偏低,頭腦簡單,缺乏知識及社交判斷力,未試過拍拖,孩童時與異性過度身體接觸,也試過於窗前裸露,顯示性心理發展可能出現問題,而她長居於外,至十四歲始搬返家同住,一家七口迫住三百多呎公屋單位,其出人意表的心理行為,令家庭變得充滿危機。

女事主直認主動
法官表示,女事主直認採取主動及有性慾望,其行為雖較出人意料,但已年滿十六歲半,不會是非不分,故對事件須負一定責任。然而,被告也是成年人,卻沒有應有的自制能力,又沒有採取預防措施,結果令妹妹懷孕,但接納他沒有利用妹妹作為洩慾工具,真誠悔意,事件對整個家庭影響出奇地少。
案情指出,妹妹為家中幼女,去年十一月九日,姊姊發覺她長胖,懷疑她懷孕,遂帶她到醫院檢查,證實已懷孕二十八周。妹妹告訴姊姊,嬰兒父親是被告。警方接手調查,妹妹向警員透露,去年一月及四月,在家中看過色情雜誌後起做愛意欲,兩度與兄長發生性行為。辯方指,現時被告一家已向房署申請兩個新單位,希望獲批。
案件編號:HCCC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