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自單親家庭青年十年來犯十三次入屋爆竊,成專業的爆竊匪,過去兩年分別在兩個住宅,竊取價值約七萬元鑽飾和電腦儀器,留下手套、煙頭及飲品罐,警方追查DNA紀錄,拘捕青年與同黨寬頻技術員歸案,兩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判囚兩至三年,慣匪則因另案共須服刑六年九個月。 記者:陳曉薇
首被告胡家輝,二十六歲,報稱無業;次被告余志倫,二十八歲,任寬頻技術員;首被告被控於去年五月十二日在銅鑼灣怡和街單位,竊取相機、手電和筆記簿形電腦等,另與次被告被控於○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在秀茂坪康寧大廈竊取鑽石戒指、金頸鏈及一部中央處理器等。
案情透露,事主於案發日離開康寧大廈寓所,返家後發現寓所曾被搜掠,損失三萬多元鑽飾電腦儀器,竊匪遺下一對手套、一根煙頭及兩個空的「益力多」罐,另案事主於去年五月十一日,發現家中失竊三萬七千多元財物,竊匪同樣留下一對手套,警方將證物化驗,去年底證實手套留下的DNA樣本與首被告脗合,飲品罐遺下的口腔樣本亦與兩被告脗合。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次被告過往有六個類同案底,首被告出身單親家庭,父為吸毒者,他由十三歲起犯案,並無固定工作,自去年八月起,被判九項入屋犯罪罪名成立,服刑六年。
法官辛達誠判案時指,首被告在十年內犯下十三次爆竊罪,理解他的背景複雜,不能過正常生活,他擁有足夠的機會改過自新,只是他不珍惜,現已成專業爆竊匪,他與次被告各分囚三年及兩年,首被告本案的其中九個月監禁,將與前案分期執行,共入獄六年九個月。
案件編號:DCCC329&5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