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鴻基公司(086)前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馮永祥表示,90年4月與新世界發展(017)董事總經理鄭家純達成口頭協議,入股吉隆坡酒店項目25%,是以「股本投資」形式參與,並說這方式較牌九的「地莊」不同,「輸有限但贏無限」。他又表示96年將新鴻基公司出售予聯合地產(056)前,並無了解新鴻基當時欠新世界款額。
新世界告新鴻基違反合約一案,現時為禹銘投資(666)主席的馮永祥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證,但否定辯方的抗辯書中,指新鴻基參股需要馬來西亞外滙管理部門批准的論點。
馮永祥在庭上被新世界發展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陳志海多番質疑,陳志海更直言:「我很抱歉地說:你講大話。」馮永祥則不承認。
馮永祥作供稱,90年4月與鄭家純的口頭協議,是新鴻基以「地莊」形式參與。他說,地莊是牌九一種規則,即贏輸有限額。他說新鴻基只會作股本投資,是被動投資者,所以只投資地皮,上限是4500萬元,即地價的25%。他不認為新鴻基需要負責股東貸款及項目的建築費用。
馮永祥更說這種投資形式與「地莊」不同,是贏沒有限額,新鴻基準備將持的股權轉售;他更稱曾與新世界有「地莊」形式合作,但當陳志海要求他舉例時,他卻無法提出。
馮永祥又稱,92年至96年期間,當時的新鴻基董事葉盈枝(現為恒基地產公司秘書),只向他兩、三度提及新世界追數,他就此一、兩度要求鄭家純不要再追,但就從未過問欠款額,甚至在96年將新鴻基售予聯合地產前,也沒有了解情況及向聯地交代。新世界在期間曾20次發信追數,追討款額由1660萬元增至7800萬元。是次訴訟新世界則追討1.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