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50修訂冀完善草案

民主派50修訂冀完善草案

【本報訊】立法會內民主黨及前綫議員聯手提出近五十項修訂建議。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表示,即使完全根據他們建議作修訂,二十三條也不是一條完善草案,民主派可以做的,只是盡最後努力,改好法例。

民主派明知不可為而為
根據民主派建議,由於現有法例大部份已可以應付《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要求,所以除了現行法例沒有的叛國罪外,他們會提出刪除目前政府草案條文,用回現行法例,例如刪除「禁制從屬內地危害國家安全組織」、「處理煽動刊物」等條文(部份修改見表)。
何俊仁表示,若第一層修訂被否決,民主派會有第二輪修訂,主要是刪除立法條文中,一些含糊以及會損害香港現有人權自由的字眼,如建議為顛覆、叛國及分裂國家罪設立三年檢控時限,訂明不會因抗議及工業行動而觸犯顛覆及叛國罪,加入保障人權的約翰內斯堡原則,以及在披露危害國家安全資料條文中,加入傳媒可以用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等。
何俊仁承認,他們提出的修訂獲得通過機會根本不大,即使最終可以依足他們建議修改二十三條草案,現時政府建議的國安條例,仍然不是一條好的草案,民主派所做的,只是盡最後努力,希望可以完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