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把人分為四級(caste),傳教士、皇族戰士、商農人和工人,以外的人就不入流,被指是untouchable(不能碰的),教徒要緊守規矩,不能越級交往,更莫說通婚,只有透過輪迴才能越級。
聽說印度有很多社會運動是提倡越級,今時不同往日。
香港人的其中一種自由,是我們可以在社會階梯自上自落,只要你有本事。
不只是升級的本事,其實紆尊降貴都是一種本事,就例如一個寂寞的有錢人,如果遇到一群真摯但比他身家少的朋友,有錢人可以跟他們去大排檔嗎?可以忍口提起自己的豪宅、名車,以達到不炫耀、不傷害窮朋友感受的道行嗎?
一次到海鮮酒家晚餐,鄰枱是一群我隱約記得姓名的低調富豪人家,還帶來一隻可愛的狗。朋友G是酒樓常客,他八給我聽,鄰枱的有錢人會給那可愛的狗吃老鼠斑和龍躉!唔……不能否認做有錢人的寵物也是不錯的輪迴過程。
此外,我深深佩服我另一位女朋友A,我知道她既是這群有錢人的好朋友,但認識草根一族,能穿梭於窮朋友富朋友之間,神奇好比出入宇宙中的時間裂縫。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井底,窮井底富井底,能在不同的井跳來跳去就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