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過業界多番游說,又有8家電訊公司聯署反對條例草案建議,政府終作出讓步,於電訊購併條例草案中加入,容許新加入者(即從未涉電訊業者)購股逾30%才須審查,但原有15%的股權變動審查門檻則維持不變。電管局長負責審查及上訴委員會的機制則維持不變。
電訊管理局副總監區文浩強調,儘管作出部份修訂,但當局並無放棄原本的立場。有業界認為,今次是政府與立法會「各讓一步」,政府方面重申條草案的精神沒變,接受業界提出的部份修訂是雙贏的局面。由於政府須更多時間去了解修訂內容,雙方將於下周二再開會討論,草案維持7月9號進行二讀。
不過,業界對電管局權力過大仍有意見。繼早前電訊盈科(008)就該局作出的寬頻第二類互連裁決申請司法覆核後,電訊管理局局長權力再次受到挑戰。有線寬頻(1097)昨日亦獲法院接納,就電管局早前作出的裁決,要求其網絡同時能接駁衞星電視服務,申請司法覆核。換言之,於司法覆核完成前,有線亦不需履行電管局裁決。業內人士表示,現時有線網絡覆蓋全港逾5000幢大廈,估計只有300幢未能達成商業協議,共能於有線及衞星電視中任擇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