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三年,美國最高法院作出墮胎合法化的歷史性裁決;當年爭取墮胎權利的原告,三十年後卻以「有新證據證明墮胎對女性造成傷害」為理由,入稟法院要求重審當年經典的「羅對韋德」案,並推翻原判。
當年化名「簡.羅」(JaneRoe)的訴訟人麥科維,周二在記者會說:「對於當年簽署了那份宣誓證供,我很抱歉。」她說當年訴訟「帶來墮胎大屠殺」,但隨着這次入稟法院,「我感到世界的重擔已由我肩上卸下」。
「簡.羅」在六九年入稟法院,挑戰德州反墮胎法例,即歷史性的「羅對韋德」(Roev.Wade)案例(韋德是當年為反墮胎法辯護的德州檢察總長)。高院七三年裁定政府無權禁止墮胎,墮胎從此在美合法化。
當年入稟時,「簡.羅」懷着第三名孩子,但她並沒墮胎,誕下女嬰交人領養。她在八十年代公開身份,九五年信奉天主教,現在「百分百支持生命」。
麥科維這次興訟所持理據有三大項,包括有更多證據證明墮胎會傷害婦女;科學已證明從受孕一刻起生命已形成;美國其中四十個州都有不同法例幫助無力照顧孩子的婦女,提供墮胎以外解決的方法。
麥科維還聯同千多名曾墮胎的女子在訴狀中附上聲明,講述墮胎對她們的影響,包括令人酗酒、情緒低落、飲食失調、濫交、無法處理婚姻中的愛和性,還有「經常想起那沒出生的孩子」等等。
支持墮胎權利的組織認為麥科維成功機會不大,調查發現逾六成美國人反對推翻最高法院當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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