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管制 - 吳靄儀

言論管制 - 吳靄儀

廣管局向《風波裡的茶杯》主持鄭經翰發警告信,令人深感憂慮:這是言論管制邁出的一步。無論廣管局有心還是無意,實質上這已是為管制打開大門。
問題出在兩個不同的層次。第一個層次是,鄭經翰訪問房屋署劉啟雄及醫管局署理行政總監高永文,並斥罵劉氏為「狗官」,是否已違反了守則有關回應權和個別人士聲譽的部份?這是個尺度問題。我認為廣管局的尺度不恰當。這兩位人士的身份是公職人員,一方面,他們要對市民負責,市民有權質詢、批評他們的表現;另方面,他們有足夠的渠道辯護、回應,甚至還擊,政府有龐大的宣傳機器。他們的情況,跟普通市民截然不同。言論自由,特別是批評政府的自由,是基本的公眾利益,除非有更重大的理由,否則不應隨意限制。廣管局投訴委員會指節目「用詞不當」,我也認為鄭經翰用詞不當,但這不是限制言論自由的理由。廣管局主席指該言論影響他人聲譽;這也不是限制言論自由的理由:如果鄭經翰有犯誹謗之嫌,大可由法庭裁決。自由社會,不能規限批評政府必須用詞恰當及不影響有關公職人員聲譽。
第二個層面是廣管局的整個監管架構和權力。假如限制言論的武器是可能不續牌,那麼廣管局就儼然是個言論檢查的機關。現行法例賦予廣管局很大的權力,市民能否安然接受,視乎當局知不知道自制。若不知自制,市民就應質問:我們應否繼續讓一個處理投訴的機構負責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