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受學生尊敬如父親的中學教師,訛稱患癌想達成心願及藉教戴胸圍為名,五度在校內對一名十四歲女生上下其手,被裁定五項非禮罪成。法官痛斥被告為人師表,為滿足其淫慾,一次又一次作出不道德行為,摧毀學生的信任,更自毀前途,判其即時入獄三十二個月。 記者:柯弘毅
被告吳錫培,三十八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吳蕙芳判刑時指身為班主任的被告曾經是好老師,盡心教學,自資津貼學生活動,受學生尊敬及愛戴,甚至以「爸爸」作稱呼。但法官指被告行為漸生偏差,利用女事主的信任、同情心及思想單純,滿足個人私慾。法官認為被告先以玩「收買佬」遊戲試探,發覺女事主服從及投入,甚至連胸圍亦肯脫下,其後再透過給予金錢及小禮物,令女事主無條件奉獻,一次又一次作出不道德行為。
法官強調案件竟在培育道德的學校內發生,被告上得山多終遇虎。但法官斥被告犯案愧對家人,又摧毀學生信任,為人師表,不單未能以身作則,犯案後更沒勇氣承認。女事主的慘痛經歷將對其成長有所影響,審訊再揭起其疤痕。法官認為兒童乃未來主人翁,應受到保護,免淪為洩慾工具,必須判監,令蠢蠢欲動的犯案者三思。現考慮被告過往品格良好,刑期由三年減為三十二個月。
與被告相識二十年的女友昨日亦致函法庭求情,辯方指案件曝光後,不斷有傳媒圖接觸被告女友及鄰居,被告女友日日前往探監亦遭記者偷拍,令被告感到內疚。
案情透露,前年十二月某日,被告得知女事主最怕蟑螂,翌日在工藝室內從背囊取出一個裝有活蟑螂的膠袋,被告要求以手代蟑螂,放在她乳房上爬,之後伸手入其內衣撫摸雙乳及在校裙內摸大腿,被告翌日以相同藉口,在工藝室內摸她雙腿。
至去年一月,被告訛稱身患胃癌,要求女事主讓他達成心願,數日後被告在工藝室內,蹲在女事主面前撫摸她的胸脯及私處,並拉下她的內褲,插弄及舔其下體。被告在其後數月,兩度在補課及商談學業後,非禮單獨留在工藝室的女事主,包括藉教導穿戴胸圍,觸碰乳房及伸手入裙內摸大腿。女事主其後將經歷告訴同學,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