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六歲髮廊少女聲稱在去年中秋節晚上,透過同事認識陌生青年,在屯門黃金海岸把酒言歡,飲致醉醺醺入睡之際,突從睡夢中醒來發現遭對方強姦,竭力反抗也無效,還被迫肛交。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涉案青年否認強姦及未經同意作出肛交兩項罪名。 記者:梁瑞珮
二十一歲被告陳啟林,裝修工人,被控於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在屯門黃金海岸商場的商舖外,強姦報稱髮型師的十六歲少女,另未經她同意下作出肛交。
現無業的女事主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於去年九月二十一日中秋節晚與姓何同事結伴先到屯門大興邨友人家燒烤,及後到屯門巿廣場一間便利店,會合何的兩名男性朋友,其中一人正是被告。接着,她建議一起到咖啡灣找她的朋友,但抵達後不久,被告等人因與她的朋友不相識,感覺沉悶,提議往黃金海岸。女事主稱,抵達黃金海岸已是凌晨二時,四人先往便利店購買八罐啤酒,然後到一樓平台把酒言歡,她飲了一罐啤酒。之後他們再購買四支啤酒,並轉移到平台管理處門外,她再多飲一支啤酒後感覺頭暈不清醒,遂靠着牆入睡,當時只剩下她與被告。
女事主續稱,矇矇矓矓間突感覺有人壓在她身上,睜開眼發現是被告,被告把陽具放進她下體,她竭力反抗,被告繼而強行肛交,她感到十分痛楚。完事後,被告穿褲時向她說「對唔住,我無心」,她致電在咖啡灣的朋友,朋友趕抵現場,經商議後決定報警。
辯方大律師盤問女事主時指出,失戀的女事主於中秋佳節沒有男友相伴,當晚沒有飲醉酒,與被告暢談後喜歡被告,遂與被告親熱起來,互相撫摸及接吻,繼而性交,性交時還保持眼神接觸。女事主不同意辯方說法,但同意案發前個多月與男友發生過爭吵,與男友有性交經驗。
案件編號:HCCC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