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濫用毒品習慣的無業青年,服食精神科藥物後,到街上掌摑一名曾指證及累其朋友坐監的二手電話檔主,其後情緒失控,企圖搶奪到場警員的佩槍。法官強調公眾安全極為重要,搶警槍屬嚴重罪行,判被告企圖搶劫及普通毆打兩罪入獄三十二個半月。
二十四歲被告孫文傑,已婚,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蔡慧蘭指被告的精神問題是因長期服食丸仔所致,犯案時出現幻覺並不能推卸責任,拒絕判其入戒毒所,兩罪判監三十二個月零兩周。但法官下令被告在獄中定期接受精神輔導,並促被告聯絡自願戒毒機構,否則不能做個盡責的父親。
案情透露,今年二月二十六日,事主施廣偉(譯音)於銅鑼灣街頭販賣二手電話,遭被告粗言辱罵及摑面,指施在一宗案件中作證,令他兩名友人入獄。
巡警陳家進目擊情形喝止,但被告發難搶槍,一手抓住其槍柄,警員避開後,被告再掌摑事主,並向警員挑釁「我叫你掹支槍出嚟射低我!」警員終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DCCC4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