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電腦工程師乘坐巴士時,使用掌上電腦睇「鹹片」,掏出陽具把弄,遭女乘客目睹報警,他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公眾地方「露械」,裁判官考慮被告將要參加考試,准他保釋外出,將案押至七月七日,待取閱感化報告始判。 記者:陳浩義
裁判官李唯治裁決時斥責被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睇色情影片,對其他女性會造成厭惡性的騷擾,他並作出猥瑣行為,乃明知故犯,下令充公涉案掌上電腦。
被告黎永威,三十二歲,有兩項刑事紀錄包括九六年犯非禮罪。控罪指他於三月十五日在一輛途經沙田亞公角街向西貢方向行駛的九龍巴士上,無合法權限或辯解,猥褻暴露其性器官。
案情指出,事發於下午三時許,女事主乘坐一輛由鑽石山前往馬鞍山的巴士,其間發現坐在鄰近座位的被告,除觀看手中的迷你電腦外,更不時偷望她。
當巴士駛出大老山隧道繼續向西貢方向行駛時,女事主赫見被告已將其陽具掏出褲外,並用右手握着把弄,女事主致電男友投訴,其男友遂叫她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將被告拘捕,並查看他的掌上電腦,發現電腦的資料中,載有一段約十分鐘的淫褻影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事。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未婚,於○一年晉升為電腦工程師,月入二萬元,家中有兄長及弟妹。他與兄長同住馬鞍山寓所,一起供樓宇按揭。被告現於專業學院修讀一項為期兩年的高級文憑電腦課程,並需於本月二十日參加考試。
律師續稱,被告當日在巴士上原是翻看掌上電腦的文書資料,但無意中開啟了早前下載的色情片段,他觀看後,一時控制不住才犯案,事後已找精神科醫生求診,醫生認為他需要接受心理輔導。被告現感懊悔,並向女事主道歉,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STCC43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