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會審法輪學員上訴

三官會審法輪學員上訴

【本報訊】去年備受國際關注的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門外被控阻街一案,十六名瑞士及本港法輪功學員被裁定阻街及襲警等七罪成立,成為首次有法輪功學員在港因刑事罪行入罪。

絕食抗議阻街罪成
各人不服裁決提出上訴,原本排期九月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昨日批准上訴人申請,案件轉交上訴庭由三位法官會審。
代表大律師庭上指出,案件涉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爭拗,認為交由上訴庭審理比較合適,獲法官接納。
十六名香港及瑞士籍法輪功學員,去年三月十四日在西環中聯辦門外絕食抗議,遭警方清場發生衝突,有關學員經審訊後被裁定阻街及襲警等七罪成立。
案件編號:HCMA94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