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快成絕響 - 王岸然

名嘴快成絕響 - 王岸然

只要不觸犯法例,決定一個作家應否繼續寫作,決定權應只在讀者。同樣道理,決定名嘴還可不可以在電台主持節目,決定權應歸聽眾,不是政府機構。
這是道理,卻不會是現實。現實是不論揸筆的或是靠把口搵食的,都非有權的人,而媒介是依附在一盤一盤的生意之上,請問,生意人有甚麼是不賣的?
文人可以指點江山,可以自我膨脹,批評所有的人物事情,月旦五千年歷史,但無論名氣多大,地盤都可以在一夜之間消失,因為,媒介是握在生意人的手裏,不是在牙擦擦的人手裏。
筆者寫作,有一種心態,就是當這篇文章,是一生人的最後一篇,有話快說,要罵快罵,可能時機不再。
近來多聽了大班與毓民的節目,不是近來特別精采,而是心中的預感,可能突然再聽不到他們的聲音,這把已經聽了八年的聲音。
這篇文章的命題,本來是要譴責廣管局,下筆之後都變了談感想,自己也不知甚麼原因。更不知為何忽然充滿了感觸。
據說商業電台經營情況不理想,早前換了一個總監,名嘴的節目被裁掉,被減短了時間。李鵬飛夠江湖地位?他主持了兩年半的節目,廣告情況理想,一樣被裁掉,道理何在?
電台牌照要續牌,情況就要借用廣告小孩一句話:「你要識做呢!」。只是,筆者想起三十六年前,播音員林彬被政治暗殺,活活燒死,商台也沒有「識做」退縮,何老先生,你還記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