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的方法 - 李敏

成名的方法 - 李敏

中國人喜歡把兩件事合成一個詞語,手足、姊妹、黑白、日夜、生死……有時候是類同事物,有時完全對立。
你覺得「名利」是類同還是對立呢?
那就好視乎那個名是famous(留芳萬世)還是notorious(遺臭萬年),以及一個人怎樣使用自己的知名度。
如果為成名或出名而虛報被輪姦,頂多都是紅一、兩本書。(當然,有些人認為紅極「一」時已經足夠)之後呢?莫非又虛報自己再被輪姦?
想出名?其實很容易,現今的傳媒最喜歡嘩眾取寵的人,有這種人版位好易填滿。
經理人×說過:要成為全香港報紙頭條,只要你有膽量脫光衣服在中環派錢,翌日一定出名。問題是拿住這個醜名,所受到的歧視一定比賺到的錢多。
也許,當一個人寂寂無聞時,他會覺得只要有錢就可以補償受歧視之苦;可是,一旦成為有錢階級,人自然會要求受尊重,到時又想用錢來提高聲譽。
有錢也好,沒錢也好,名譽就像一片玻璃,你想不到一個小裂痕會發展成怎樣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