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香第二代掌舵人被追350萬

恆香第二代掌舵人被追350萬

【本報訊】曾獲選香港十大名牌、擁有逾八十年歷史的恒香老餅家,其第二代掌舵人之一鄭鴻杰向一間財務公司貸款三百三十多萬元,並以所持的恒香老餅家及另一公司之股份作為按揭,但該財務公司指稱鄭鴻杰未有按協議繳付貸款利息,故昨入稟高等法院,向他追討整筆貸款連利息逾三百五十萬元,另要求出售有關股份套現。

原訴可售股份套現
原訴人ChiefFinanceLimited,答辯人鄭鴻杰。按公司註冊處紀錄,鄭鴻杰為恒香老餅家有限公司之董事兼股東,公司發行的六萬股中,以個人名義持有二萬一千二百股。鄭鴻杰亦是恒香合記投資有限公司之董事兼股東。
原訴人在入稟狀指出,於去年十二月與鄭鴻杰達成貸款協議,鄭鴻杰將二萬一千二百股恒香老餅家有限公司及所持的恒香合記投資有限公司之股份按給原訴人,獲原訴人批出貸款三百三十多萬元,須於今年六月三十日前清還。
不過,鄭鴻杰違反貸款協議,於今年三月起沒有依時繳付利息,故原訴人要求鄭鴻杰即時清還整筆貸款本金連利息,另原訴人有權出售鄭鴻杰按給原訴人之公司股份套現。
案件編號:HCA21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