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劉迺強上星期二喺《南華早報》專欄講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立論大大出乎我哋意料之外,因為劉政協呼籲董特首臨崖勒馬,取消二十三條立法,佢嘅理由係:(一)國安法不斷修訂,成為無牙老虎,衰過現時法例(即英國佬定下嘅法例),要唔要都罷;(二)既然政府唔立法都冇損失,不如順水推舟,宣佈取消,如此一來,董特首必然民望急升,威風晒;(三)民主派叫做贏咗,實際上係輸咗,一無所得。
劉政協嘅推理,好似好合理,但我哋一時之間追唔上立法形勢,真係唔知劉政協講得啱唔啱。呢樣唔緊要,最重要係劉政協何出此言?出完聲,董特首都係唔會聽嘅,所以劉政協亦講明董特首唔會做,肯定一意孤行。
據官場人士講,特首希望完成任務,留下一啲legacy。任務就係完成二十三條立法──不論社會代價及政治後果,總之要向中央交代。Legacy就係教育,搞唔掂全面教育改革,都要將大學制度恢復中文大學原有嘅四年制。港大王賡武校長喺一九八六年曾發表文件,建議港大三改四(其中一個理由係港大新生英文唔掂),點知港英唔聽,重順手迫埋中大四改三。董特首認為大學四年制與中國內地、台灣、美國銜接,乃是正道,所以要求大學三改四,即使政府唔夠錢,亦要諗辦法。左丁山素來支持三改四,所以喺呢件事情上,讀者突然見到左丁山擁董,唔好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