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妖涉賣淫掠財

人妖涉賣淫掠財

【本報訊】綽號「六呎二」的人妖水靈,上月初疑在尖沙嘴兜客,與外籍漢協議以二百元進行性交易,當返抵酒店表露其男性身份後,被拒交易,涉搶走對方逾萬元財物,還恐嚇患有沙士逃去,涉案被告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盜竊和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獲准以五千元保釋,其間須守宵禁令,案件延至下月二十五日審訊。

「水……先生,係咪呀」
三十四歲的被告水靈,報稱男性,被控於今年五月五日,在尖沙嘴麼地道與彌敦道交界的凱悅酒店門外,為不道德唆使外籍男子MohamedBafeek,並於同日在尖沙嘴美麗都大廈的Mini酒店內,竊取港幣一萬二千一百元及一個價值三千五百元的手提電話。裁判官昨日赫見被告外表豔媚、束長馬尾、作中性打扮出庭應訊,亦不禁說「水……先生,係咪呀」,被告只是點頭示意。
控方於庭上透露,被告於案發日上前兜搭事主,雙方協議以二百元作性交易,兩人進入酒店後,被告表露其男性身份,自稱為「易服者」,事主拒絕交易,被告隨即奪去事主的萬多元港幣和手提電話,在離開前恐嚇對方,自己患有沙士,勸喻事主不要糾纏,五天後,事主於尖沙嘴重遇被告,報警將他拘捕。
水靈原名黃強,因為身高六呎二吋,故綽號「六呎二」,洋名Joey,活躍尖沙嘴區。
案件編號:KCCC93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