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走上街頭 以行動反對惡法 - 盧峯

蘋論:走上街頭 以行動反對惡法 - 盧峯

法律界精英、資深大律師號召市民上街抗議在香港是很早有的事,因為他們並沒有甚麼政治企圖,也不想攫取甚麼特殊的政治利益;他們關心的是公正的遊戲規則、他們要爭取的是法律制度能否保障所有人的基本權利。更重要的是,這些法律精英主要透過在法庭上的滔滔雄辯、主要倚靠精闢的法律觀點維護公正的遊戲規則,確保法制能保障市民的權利。
但在特區政府及保皇派議員不惜一切要趕立惡法下、但在特區政府及保皇派議員只為趕立惡法而把不同意見拒諸門外後,這些法律界精英再也無法憑着滔滔雄辯說服政府及議會修改惡法以減少對公民權利的損害,這些法律界精英再也無法透過精闢的法律觀點說服政府及議會修改惡法以減少對公民自由的損害。他們只有走上街頭,他們只有呼籲市民走上街頭!

望以法理說服政府
本來這些法律界精英一直都希望以法理、以道理說服特區政府改變態度。從政府提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後,他們便一直就有關的法理問題作研究、便一直就有關的立法建議作深入討論,並且一而再、再而三的向特區政府及立法會提出多項深思熟慮、合情合理合法的修訂建議。例如在昨天他們就再次建議政府取消煽動叛亂罪及禁制本地合法組織的條文。此外,這些法律界精英為了讓公眾更了解《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建議及漏洞、為了讓公眾更容易參與《基本法》二十三條的討論,他們更自費印製數以萬計的小冊子,以簡單易明的手法向公眾解釋政府立法建議的弊端。

沉默等同接受惡法
只可惜,法律界精英這一切的努力、這一切的建議就像「泥牛入海」一樣,絲毫動不了政府趕立惡法的決心、絲毫改變不了那些損害公民權利及自由的立法建議。特區政府始終拒絕再就立法建議作公開諮詢、始終拒絕刪除煽動叛亂罪及改變取締本地合法組織的機制。可以說,能講的道理法律界精英都已經講盡了,能引用的法律理據也都已說了。在無法可想的情況下,他們只有走出法律的殿堂,他們只有走上街頭,他們只有呼籲市民走上街頭,希望以最直接的方法向政府表達意見,希望盡最後努力促使政府懸崖勒馬、修改惡法。
是的,即使法律界精英都走上街頭、即使數以萬計的市民走上街頭,也未必能改變政府及保皇派議員的橫蠻態度、也未必能減低惡法的殺傷力。但是我們還是贊同法律界精英的呼籲、還是希望市民在七月一日走上街頭反對惡法,因為對惡法沉默等同接受惡法、等同接受政府有剝奪人民自由的權利,這是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
(圖)法律界為反惡法,不惜出錢出力,曾自資印製有關二十三條的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