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漢閒賦在家瀏覽色情網站後,對其十四歲親生女兒頓起色心,三度與她在家中性交,最後兩人遭妻子撞破始揭發事件,涉案無業漢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三項亂倫罪,法官包鍾倩薇鑑於被告已獲妻女原諒,判處被告入獄四年三個月,被告聞判後不禁落淚。 記者:蔡曉楓
曾有十次案底的五十三歲無業被告,被控三項亂倫罪,控罪指他於○一年九月及去年九月至十月期間,三度在其屯門的屋邨寓所與十四歲女兒性交。
辯方求情稱,被告於八六年結婚後已不再犯事,專心做一個負責任的爸爸及丈夫,被告失業後在家瀏覽色情網站消磨時間才犯案,他已深感後悔,其妻為此感到震驚及氣憤,但被告真誠悔改的態度獲妻女原諒,更替他撰寫求情信,希望法官輕判,早日一家團聚。
案情指出,女事主於九九年由內地來港定居,○一年九月某日,只有被告與女事主在家中客廳觀看電視,被告突然伸手入她的衣服撫摸其胸部,女事主着被告走開,但被告沒有理會,並拉女事主入自己睡房,被告脫去她的褲子及內褲,撫摸下體,繼而在沒有使用避孕套的情況下與女事主性交,她感到痛楚,其後返回自己房間做功課。
去年九月,被告走進女事主房間,對獨自在房間做功課的女事主上下其手,並脫去其褲子,兩人再度性交十多分鐘。
至去年十月二十六日清晨五時,被告走近睡在客廳沙發上的女事主,撫摸其下體,再脫去女事主褲子,壓在她身上性交。其間被告妻子從睡房行往廁所,她見被告跪在沙發上,而女事主則下身赤裸,她立即喝令被告,但被告裝作若無其事。同日早上女事主將事件告知母親,透過社工協助報警。
女事主向警方供稱,她不願意與被告性交,但從無表現不滿,她害怕遭被告打而將事件隱瞞。
案件編號:HCCC10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