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受害人還是兇手?弄不清主角的身份是新一代懸疑故事經常出現的元素。
我和彭浩翔合寫的小說《意外有罪》中也有加入這種元素,探討人性的深沉陰暗面。
在現實世界中,很多鋌而走險的人都懂得利用受害者姿態來行兇。
打開報紙,報道說先前香港女記者在泰國被輪姦的頭條新聞懷疑是有人虛報的,目的為騙取保險金。
新聞紙上登的不一定是真相,我早知這一點,仍詫異只為人心越來越難測。
如果一個弱質女子要假裝強姦受害者,實在不會引起普通人的懷疑;常理只有被姦女性怯於公開事實,怎會有陷自己貞潔於不義的人?
如果一個人為了錢,不但放棄誠信,還冤枉無辜的人,甚至影響他國的形象,騙少少錢而牽連甚廣,實在是立壞心腸才能設的局。
扮受害人的主謀最終還是會變成受害人,自己害自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