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東周刊》副總編輯黃仲棋,早前因假冒公職人員判監四個月緩刑,被褫奪其區議員資格。黃仲棋昨於觀塘法院申請覆核刑期,聲稱因覺得羞恥才不以公職求情,但遭裁判官指他案中濫用傳媒身份,揑造揣測性故事以增銷量,今次為獲減刑重提公職紀錄,意圖操控裁決結果,只會為其公職再添污點,考慮案件不涉武力,改判監禁十四星期但緩刑年半。 記者:陳曉薇
代表律師何俊仁昨指出,黃仲棋自九一年起任深水埗區議員,其間曾當選區議會主席,現被褫奪公職,因在案結時覺得羞愧,不以公職來求情,惟據《區議會條例》,如被判逾三個月監禁,不論是否緩刑,五年內不得參選,希望法庭考慮其公職紀錄,給他機會參與來年一月的區會選舉。
律師續指,裁判官採用控罪的最高刑罰六個月監禁作為判刑起點,案中並無涉及暴力,要求法庭重新考慮調低刑期。
裁判官唐慕賢裁決時指,傳媒有助監察政治,防止貪污出現,但被告的行為明顯濫用傳媒身份,揑造揣測性的故事,以圖增加刊物銷量,法庭認為被告並非覺得羞恥,不以公職求情,是恐怕身負公職犯案,會被加重刑責,可惜今次不能得逞,被告重提公職紀錄,意圖操控裁決結果,只會為其公職再添污點。
裁判官稱,接納律師所指被告於案發時確無使用武力,威迫幼童入屋,不以最高刑罰量刑,但他無法參選區議員,則不作考慮,判入獄十四個星期,緩刑年半。
黃仲棋聞判表示失望,會向高院上訴。黃仲棋(三十七歲),被控於去年九月二日任職《東周刊》副總編輯期間,冒認房屋署職員,與攝影記者梁細權,進入觀塘區議員郭必錚女助理的住所拍攝,被裁定冒充公職人員罪成,判囚四個月緩刑年半。
案件編號:KTCC14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