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有罪》 - 李敏

《意外有罪》 - 李敏

每晚十時,是生命的關口
把持不住,寂寞隨時要你自刎你的人生……
《意外有罪》給了我革新、突破的興奮和刺激,畢竟愛情小說寫了七年多,心癢癢總覺得可以來個大轉變;沒想到與電影導演兼小說作家彭浩翔一拍即合,把懸疑、驚情的元素灌注浪漫的佈局中。
剛剛失戀的小說男主角李浩仁,本過着刻板平淡的生活,就像你我或每一個都市人,他心中渴求刺激。一天,他在徵友熱線認識了Shadow,最初只限於PhoneSex,然而日久生情,關係在不知不覺間已超乎當事人能控制。直至一天Shadow提議要在最刺激的環境下第一次見面,李浩仁沒想到赴約令他在墮入愛河的同時也陷入迷陣,意外犯了不能補贖的罪過。
一位律師朋友幫我和彭浩翔這本小說改了英文名:AccidentalCriminal。
在法庭上,通常需要證明被告的動機(mensrea)和行為(actusreus)一致才判罪名成立。可是,今天打開新聞紙一看,有些具動機犯案的人卻無罪釋放,而有些沒動機犯案的人卻被入罪,這令我想起《意外有罪》書背的一段文字:
驟眼看似偶然的巧合,卻隱藏著人為的左右,當發現自己的過去均建基在謊言和背叛上,你還可以掌握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