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代理日本品牌「味囗素」的已故富商霍藻棉,七五年去世時留下大筆遺產,惟家族成員二十多年來就遺產分配事宜多次興訟,霍藻棉四名子女指身為遺產執行人的四叔霍藻滿分配遺產不當,引致損失,遂於九二年入稟向已故四叔的女兒追討賠償。高等法院法官昨日頒布判詞,裁定霍藻滿分配財產時沒有令四人損失,加上法定追溯期已過,因此將案剔除。
四子女中的霍紹漳,本身為律師,指當年處理亡父遺囑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須為他們的損失負責,去年與兄長霍紹囗另向何索償。任職西醫的他因為在庭上表現過分激動心臟病發,終年六十八歲,為本港首宗審訊途中在法庭內暴斃的事件。
霍藻棉七五年去世遺下大筆遺產,長子霍紹囗曾透露,亡父遺下約四億元遺產。霍藻棉在一份中文遺囑中委任四弟霍藻滿為遺產執行人,霍藻滿其後將他的遺產分配給十六名家族成員,包括霍藻棉四名子女。
不過,四名子女不滿有關分配,提出上訴,八八年獲法院判勝訴,頒令四子女才是霍藻棉的遺產管理人。四人再於九二年興訟,要求霍藻滿就之前的遺產分配對他們造成的損出作出賠償。而霍藻滿早於八三年去世,因此他們向霍藻滿的女兒Eugina提出索償。
案件編:HCA185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