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控向食環署職員吐痰<br>垃圾蟲判罰款守行為

被檢控向食環署職員吐痰
垃圾蟲判罰款守行為

【本報訊】當局為防止沙士疫情蔓延推行清潔香港活動,近日更對隨地吐痰及亂拋垃圾之徒,雷厲執行檢控,一名無業漢於上月在油麻地街頭擲煙頭遭票控時,竟向食環署職員吐痰及咳嗽,被警方以襲擊罪拘捕,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三年,兼付堂費一千元。

領綜援沒錢付堂費
被告陳淦棠,五十三歲,無業。案情指出,事發於本年五月十五日中午十一時許,被告在南京街與新填地街交界位置隨地擲煙頭,剛有食環署職員巡經,一名職員上前票控被告,發出定額罰款告票。豈料被告突然向職員吐痰,痰液飛濺落職員的恤衫,警方接報到場,以襲擊罪將被告拘捕帶署。
被告昨向裁判官解釋,當時因吸煙而「痰上頸」,不小心才濺中對方,並表示他依靠綜援維生,沒錢繳付堂費。裁判官遂頒令他須於七日內繳款。
案件編號:KCMP46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