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記者自稱的二十九歲香港女子,上周於泰國曼谷深宵報案,表示乘坐三輪車的士(tuk-tuk)時遭四漢輪姦。案件昨日突然峯迴路轉,泰國警方掉轉槍頭,派出七名探員於大清早掩至女事主在芭堤雅下榻的酒店,「陪同」她返回曼谷警署,正式落案控她報假案罪名。 記者蔡建豪曼谷報道
泰國警方昨日正式向女事主提出控訴,指她上周報稱於曼谷國會大廈附近,被連同三輪車的士司機在內的四名男子輪姦,純屬虛構。女事主昨夜被警方羈留,旅遊證件須轉交中國駐曼谷大使館官員保管,暫定於香港時間今日中午在曼谷市地區法院提堂。
女事主報案時自稱任職記者,其在香港的朋友則說她其實是替一名專欄作家寫作的「槍手」,女事主自上周報稱被姦後,本周初走到泰國旅遊勝地芭堤雅度假。至昨日早上八時,泰國警方七名警員抵達她入住的Champ酒店,會同女事主辦理退房手續,這時她還未知道發生甚麼事。
事主身穿黑色上衣,束着長髮,架着太陽鏡。她在酒店大堂內仍表現得泰然自若,有記者問她會否擔心遭檢控,她還說:「唔會啩,到時至算啦。」警員預備了一輛中型房車接她回曼谷,她還以為警員大費周章是為了護送她到機場返港。
當房車駛至國會大樓附近的杜希(Dusit)警署時,女事主赫然發現數十名記者在場守候,才恍然大悟。她一邊急忙以手提電話致電友人,一邊已被近十名警員簇擁上了警署二樓。
警員開始盤問,事主就開始激動,她在房間內大叫:「Helpme呀!佢哋要chargeme(告我)呀!」然後又質問警員:「Whychargeme?(點解告我)」及後更破口大罵:「我大×把錢呀,同你打官司打到tenyears都要打。」
在事主要求下,警方准許她向中國大使館求助。等候期間,坐在沙發上的事主提着香煙的手擱在膝蓋上,一臉不忿氣。大使館代表於下午二時抵達,與事主傾談了很久。
據中央社引述一家泰國電視台報道,這名香港女記者在中國駐泰使館法律顧問和繙繹勸解下,她才承認自己虛報,主要是要出名。
負責調查案件的泰國警察部副局長Chaktip表示,泰國警方正式向女事主提出控告,指她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由於女事主昨日未能繳交十萬泰銖(約港幣兩萬)的保釋金,她昨夜須被羈留於警署拘留所內。
調查該宗報稱強姦案的警方副指揮官Pathumwong指出,女事主當日報稱被四名男子分從前後輪姦,並表示四人沒有使用安全套,但醫生卻未有在女事主的下體及肛門發現傷痕及殘留的精液,她提供的口供與證據存在明顯矛盾。Pathumwong說,警方現正調查事主「報假案」動機,警方懷疑事主精神有問題,亦不排除她是為了騙取保險賠償。
這宗離奇輪姦案在泰國社會引起極大迴響,不少人擔心泰國旅遊業會嚴重受創,而當地傳媒的態度,多數傾向指摘女事主撒謊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