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世界發展(017)董事總經理鄭家純表示,當年基於與新鴻基公司(086)前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馮永祥的交情,以口頭協議形式,將馬來西亞一酒店項目的25%股權轉讓。他駁斥馮永祥指雙方並無協議以「地莊」形式投資是說謊。
新世界入稟高院要求新鴻基證券履行90年的發展吉隆坡新世界萬麗酒店及吉隆坡萬麗酒店項目口頭合約,償還新世界代為墊支的1.15億元;新證則反告新世界,要求退回已投入的3500萬元資金。
鄭家純昨日在高院作證,在代表新世界的資深大律師陳志海引導下,否定馮永祥書面供詞中三個主要論點,包括該項投資是以「地莊」形式進行、新證只投資地皮而非整個項目,及新世界承諾為項目取得銀行融資。
鄭家純堅決否認答應讓馮永祥以「地莊」形式投資。「做生意,大家要共同承擔風險及成果先至合理,無可能有某一方面可以limit風險。」他並在庭上解釋,所謂「地莊」是牌九賭博規則,贏輸都有限額。
他說,當年讓馮永祥入股是基於交情,同時因為信任馮而沒有將口頭協約以書面寫明。「佢求我畀25%股權佢,我本來只想給他12.5%,因為我重有好多朋友有興趣做份(入股),我要應酬吓其他人。但Tony(馮永祥)說他要晒25%,否則唔夠分。」鄭家純說,知道馮有意將股份轉售他人。
鄭家純形容兩人目前仍是朋友,但交情轉淡,近幾個月都沒有見面,原因是「他連地莊呢樣完全無出現過嘅嘢都講得出。」但鄭否認兩人言語上可能有誤會。他又表示延至99年才提出訴訟,是因為不知道馮永祥以「地莊」理由抗辯。代表新證的資深大律師M.Strachan,則質疑鄭家純何以沒有以書面形式記錄口頭協約,同時沒有知會新世界的董事會。他又質疑鄭家純拒絕以英語答辯,但在案中曾以英語與新證代表開會及書信往來,是否明白當中細節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