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何宣威昨日重申,在購併條例中建議將介入購併控制股權轉變觸發點定在15%,是合理和有根有據的。他並透露,15%於香港日後的發展會有指標性作用,因香港若實行全面競爭法,將需要一個「合理」和「一致性」的觸發點。
何宣威指出,假如未來實行全面競爭法,當局的15%和業界建議的30%都可以是一個指摽,但若太寬鬆,不能與國際接軌外,亦會予外國不認真的感覺。另外,由於3G牌照條款中亦用15%,若每個範疇的觸發點標準均不相同,便缺乏一致性。
至於業界質疑為何選電訊業來「開刀」,何宣威解釋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因全球的電訊業幾乎都是由壟斷發展到開放,故此行業規管特別多。另外,何宣威有信心購併條例能順利通過。
有業界揣測購併條例的誕生,源於當年新加坡電信與盈科數碼動力爭買香港電訊事件,令政府驚覺無法規管或控制外資來港收購本地電訊公司,但何宣威昨否認有關說法,他又強調,該條例並非針對外資,只是其存在絕對是「有備無患」。
另外,電訊管理局總監王錫基在他的《資訊路上》專欄中指出,環顧世界各地的公平競爭法,沒有一個國家會採用30%這麼高的「觸發點」,港府建議的15%觸發點已是世界各國中最高的。對於有說電訊局長擁有「立法、釋法、執法」權,他認為這完全是誤解,並強調電訊局長只可以依法辦事,上訴委員會及法院對電訊局長的權力有足夠的制衡,業界毋須過份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