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虧損增至3.65億

陽光虧損增至3.65億

【本報訊】陽光文化(307)公布截至3月底,全年虧損擴大至3.65億元,去年度蝕6961.6萬元;每股虧蝕3.39仙,不派末期息。期內營業額1.84億元,跌25.3%;但經營虧損則大升至3.47億元,對上年度則蝕7165萬元。

撇3年應收帳及商譽
陽光表示,集團將過去3年累積的大部份應收帳與商譽進行一次性撇帳,約為1.8億元;財務支出則由293萬元減至166萬元。
另外,旗下持股74.99%的現代旌旗出版(8010)亦宣布年度業績,因撇銷無形資產撥備2.07億元,包括1.95億元商標,及已購入但未使用的廣告時段1200萬元,虧損由對上年度的1.49億元,大幅升至3.44億元;每股虧損0.98元。
若撇除有關影響,期內虧損為1.3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