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底辣蟹前東主罪脫

橋底辣蟹前東主罪脫

【本報訊】以炒蟹馳名、位於灣仔鵝頸橋底的「橋底辣蟹」前東主,被追收結業分店四萬多元蟹貨數時,涉嫌糾黨斬傷收數佬,與同黨被控傷人及自稱黑社會等七罪在高院審結。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五小時後,裁定前東主及同案被告五項傷人罪名不成立,但同案被告一項自稱黑社會成員罪名成立,法官彭偉昌判他入獄九個月。
首被告賴平,四十二歲,小巴司機;次被告黃鏡海,四十一歲,案發於九九年六月十一日,黃當時為灣仔駱克道四二九號「橋底辣蟹」東主,九九年五月已停業。
案件編號:HCCC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