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被姦女記者疑報假案

報稱被姦女記者疑報假案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女記者早前報稱在泰國曼谷街頭被輪姦案峯廻路轉,法醫官在女事主的下體未有發現曾遭強暴的痕迹,而殘存在陰道的一些痕迹,乃事發前一周與人進行性行為後留下,加上她於案發報警後仍與泰國男友發生性行為,表現異常,警方懷疑案件另有別情,不排除有人報假案以騙取暴力傷亡保險,稍後可能向她提出起訴。

疑欲索保險賠償
泰國警方消息稱,過往曾有女遊客在泰國報稱被人強姦,然後拿着警方報案紙,返回原居地索取保險賠償;而警方正翻查女事主過往索取保險的紀錄,並於昨日將她從芭堤雅帶返曼谷上法庭,檢察官要求先審問證人。泰國警方強調若證實她說謊報假案,會檢控她破壞泰國形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女事主的泰國男友PitapongHomklin,在事主下榻的酒店任職保安,他初時不肯透露真相,最後在警方施壓下,他才承認女事主入住酒店兩天後,本月二日晚間向他訴說遭到輪暴,遂陪她去警署報案、到警察醫院檢查身體以及到泰國婦女基金會求助。

被捕司機被釋放
翌日晚上兩人返回酒店,女事主見兩位同到泰國旅遊朋友不在,要求他留下陪伴,他怕酒店追究,帶她返他的寓所歡好。Pitapong表示,當他陪對方往泰國婦女基金會求助途中,對方一直握着他的手,並在他耳邊輕聲道:「我愛你。」與她歡好時,他感受到她很主動。
至於案中被捕的兩名的士司機,其中最先被捕的ThongbaiUmahia,經DNA撿驗,證實她與女事主完全沒有接觸,應與案無關已將他釋放。
另一方面,據泰國報章報道,女事主於案發後獲當局安排往芭堤雅一間酒店休息,而有人入住酒店後,於當晚已乘車到附近的同志酒吧消遣,很晚才返回酒店,翌日晚上七時,當地警方人員上酒店探訪她,一名在同志吧工作的二十四歲男子到訪,表示女事主付出一千二百泰銖(約二百多元港幣)要求他上門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