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嚴重傷人 辯稱事主失足<br>技工積怨涉一拳打盲上司

被控嚴重傷人 辯稱事主失足
技工積怨涉一拳打盲上司

【本報訊】一名房署技工懷疑與任高級物業助理的上司素有積怨,去年中兩人又在將軍澳辦事處爭執,中年技工涉嫌揮拳打傷上司左眼,導致眼球破裂,令上司左眼失明,昨日在區域法院被控一項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名。
四十六歲被告張偉華,否認控罪受審,案發時在將軍澳翠林邨房署辦事處任技工,負責修理門鎖及排水系統。四十七歲事主陳偉翔則為被告上司,任高級物業助理。

不滿被告經常投訴
事主陳偉翔作供表示,他自○一年七月在翠林邨工作,但由同年十月開始,因他不滿被告經常無故投訴其他同僚,兩人開始交惡。
控方案情指,兩個月後,被告曾在一個房署派對後,一度欲毆打事主,但為其他職員制止。
去年五月二十三日,事主經過被告的工作室時,被告向他怒目而視,兩人繼而發生爭執,事主其後返回物業助理的工作室,被告尾隨而至,走上前惡言相向,向事主揚言「你重係咪唔順?」並表示「我知你住喺藍田,我會搵日同你傾」。
此時,其他同事企圖平息兩人紛爭但不果,被告突衝向事主,兩人互相推撞胸膛,事主質問被告為何尾隨他入房,但被告沒有回應,卻一拳打向事主左眼,事主感到劇痛,但再遭被告毆打倒地,事主大聲呼叫,同僚趕至報警。
事主送院救治,醫生檢驗後發覺其左眼嚴重受傷,眼球破裂出血,對光線沒反應,證實視力受損,左眼失明。

律師稱被告未動粗
辯方律師昨日在盤問事主時,指被告並無動粗襲擊事主眼部,反指是事主在推撞期間,自己失平衡撞向牆上的告示板,繼而撞及摺椅倒地,才造成眼部傷勢。辯方並指事主為向被告追討民事賠償,才誣指被告傷人,但事主一一否認。
案件編號:DCCC1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