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單面積大 巡警難以攜帶<br>警捉垃圾蟲效率成疑

罰款單面積大 巡警難以攜帶
警捉垃圾蟲效率成疑

政府要雷厲風行對付亂拋垃圾和隨地吐痰的市民,卻連一本《定額罰款通知書》都搞不好。警隊「一哥」曾蔭培早前率高層為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打氣,以示警方全力支持打擊垃圾蟲的行動,但原來二萬多名前線警務人員中,大部份人因通知書「面積太大」,無法隨身攜帶,令執法效率大打折扣。 記者:陳沛敏、陳廣慧

【本報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將於下周三向立法會提出決議案,將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由六百元增至一千五百元,若決議案獲通過,將於本月二十六日生效。不過,在街上巡邏的警務人員,原來一直無隨身攜帶《定額罰款通知書》,只能以手續繁複的傳票方式檢控垃圾蟲,前線人員批評這將大大影響執法成效。
警方發言人回覆時承認:「由於《定額罰款通知書》的面積頗大,並不宜讓執行流動巡邏任務的軍裝人員隨身攜帶。」據了解,《通知書》的面積約等如A4紙(約21×30公分)。目前警方只在巡邏車和水警輪上,放置《定額罰款通知書》供人員使用。發言人補充,若街上巡邏的警員看見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隨地吐痰或亂拋垃圾,仍可發出傳票檢控。

反映政府官僚不堪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直斥:「呢件事反映政府官僚不堪,基本嘅行政工作都冇諗清楚,簡直係嘥立法會時間。」他質疑政策局或食環署在設計《定額罰款通知書》時,何不參考警方檢控違例泊車的「牛肉乾」,方便前線人員攜帶,否則作為主要執法部門的警方都不能攜帶在身執法,措施幾近形同虛設。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也指出,警方用傳票控告垃圾蟲,是「費時失事的三輸局面」,浪費法庭、警方和被控市民的時間,因往往要將被告帶署辦手續,減低前線警務人員打擊垃圾蟲的執法意欲,也影響原來的警務工作。
食環署小販事務隊一級工人黃華興指出,在未有定額罰款的年代,被控拋垃圾的市民由法官判定罰款,最高可罰五千元,後來政府設定亂拋垃圾定額罰款六百元後,食環署內部曾發指引,要盡量以《定額罰款通知書》檢控,但近期非典型肺炎爆發,署方最新的內部指引列明,針對隨地吐痰的市民,一定要發傳票檢控,至今已有數名市民被法庭重判罰款三千元。

急需提升職員裝備
另外,為配合本月底生效的新定額罰款,食環署上周約見部份員工代表。有份參加會議的工會代表透露,署方在會上對會否增加前線員工的裝備隻字不提,只強調食環署已與警方溝通,警方會隨時支援,並說:「你哋唔怕做!」
有工會代表在會上建議,政府向願意挺身作證的市民頒發「好市民獎」,並加強教育市民戒除亂拋垃圾和吐痰的惡習,獲署方答應考慮。有工會代表更建議,協助食環署捉垃圾蟲的警員可穿着小販管理隊的制服,若有市民反抗,便當作襲警。
身兼政府僱員團結工會副理事長的黃華興認為,目前最急需解決的是提升食環署人員的裝備,把通訊器材全面數碼化,以解決通訊盲點。他以九龍城區為例,區內被山阻隔,小販管理隊執勤時,在九龍城街市和紅磡市政大樓要選用不同的通訊頻道;而小販使用在鴨寮街有售的接收器,已可截聽食環署的執勤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