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跟車工人涉嫌邀約剛失戀的前女友,到自己寓所把酒談心,兩人玩紙牌骰盅鬥酒量,當前女友飲至面紅耳赤之際,工人抱她進入睡房,並將她強姦,事主最終逃離現場報警。涉案工人昨就一項強姦罪,在高等法院受審。 記者:蔡曉楓
二十歲被告葉榮基,任職跟車工人,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八月十三日,在秀茂坪秀慧樓寓所強姦一名女子。
十八歲身形嬌小的女事主昨供稱,○一年九月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告,隨即發展成為情侶,其間兩人曾發生十多次性行為,兩個月後因性格不合而分手,但事主一直會與朋友或獨自到被告寓所玩耍。
案發日事主致電被告,因剛失戀及遺失手提電話而感到不開心,希望與被告傾訴心事,被告叫事主購買兩支啤酒到自己寓所,晚上七時許,兩人在被告家中玩紙牌,輸了的一方要飲啤酒,而被告的弟弟則在客廳睡覺。不久,兩人喝完兩支啤酒,事主再到便利店購買四支啤酒回被告寓所。
女事主續稱,被告與她繼續玩骰盅鬥酒量,其間被告的弟弟離開寓所,事主與被告共喝下五支半啤酒,當事主感到又熱又攰,坐在沙發上休息之際,被告將她抱起進入睡房,事主掙扎不果,遭被告拋在床上,被告一手捉着事主雙手,一手脫去事主的牛仔褲,事主哀求「我叫佢唔好掂我,畀我走,但佢好似聽唔到」,被告扯下事主的內褲,將她強姦,事主惟有哭着猛抓被告的身體,完事後兩人相繼睡着,當事主清醒時欲離去,但遭被告多次拉扯阻止,事主在寓所走廊求救驚動鄰居,她才趁機逃離,並在友人陪同下報警。
事主在辯方盤問下表示自小已陪父親喝一小杯白蘭地,但她認為自己酒量不太好,喝下六支大樽裝啤酒就開始「highhigh哋」。至於她與被告拍拖時,經常會到被告家中度宿,但事主表示案發時並非自願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案件編號:HCCC4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