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足履拖鞋男子昨駕駛私家車駛經元朗宏達路時,聲稱閃避一隻「失魂狗」,致失控撞向路邊鐵欄後四輪朝天。司機受傷自行爬出,警員到場將傷者送院治療。
肇事司機姓林(二十歲),昨晨一時許,穿着拖鞋駕駛一輛豐田私家車,沿元朗宏達路快線向朗屏邨行駛。司機聲稱,當途至振興新村八號對開時,因閃避突然跑出馬路的流浪狗失控,撞毀路邊五米鐵欄後全車翻轉,私家車車頭損毀。司機手腳擦傷自行爬出,途經司機見狀代為報案。警員到場將傷者送院,治療後無大礙。受傷司機酒精測試證實曾飲酒,但未有超標;警方事後將肇事私家車拖走檢驗及調查意外原因。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現場法例沒有明文規定司機不可以穿着拖鞋或其他衣飾駕駛,但司機要確保身上穿着的物件,不會導致其駕駛出現困難或危險。有職業司機表示,穿着拖鞋駕駛有一定危險。因當遇緊急情況下司機煞車時,拖鞋容易鬆脫或被油門踏板絆着,來不及將車煞停,增加發生交通意外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