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五旬夫婦承繼亡母位於旺角花園街地舖的物業,藉虛構物業有二房東收取部份租金,於五個應課稅年度少報逾五百萬元租金收入,逃稅六十七萬元,兩人較早前承認蓄意逃稅十項罪名,昨在區域法院均被判監禁六個月緩刑二年,罰款共四十六萬元。 被告曾家盛(五十四歲)及蔡香嬌(五十歲)。暫委法官彭中屏判案時表示,瞞稅為嚴重罪行,影響政府收入及建設方面的支出,亦對誠實報稅人士不公,應判即時監禁刑罰。 案件編號:DCCC41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