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國問題的專家與學者,均指胡錦濤今次提出的黨內「民主改革」,並不能理解為一次重大突破,其目的極其量只能說是為了提高共產黨的管治水平,但相比江澤民時代視「政改」為洪水猛獸,這已是一種進步。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中國政府一直所說的「民主改革」、「政治文明」,其含義與西方的民主理念差距極大。胡錦濤今次提出的黨內民主改革方案,基本上只是在現有的黨內架構下推行,目的只是為了提高共產黨管治水平,並不能理解為重大突破。不過,「至少比江澤民時代將黨內民主改革視為『禁忌』的做法,較有進步及新意」。
劉銳紹說:「此時提出有關方案,滿足了中國當前的政治現實需要,不但有助建立新領導的威信及開明形象,也回應了過去二十多年經濟開放改革,民間及商界對政治開放的訴求。」劉銳紹指出,中共在現階段絕對有條件進行黨內民主改革,以及確立產生領導人的選舉機制。例如,在黨中央委員會以上的層級選舉中,可以引入更多差額選舉,或考慮開放中央政策研究小組,吸納不同背景人士及專才參與。不過,他相信中共絕不會發展成日本自民黨式的派閥政治,因為中國領導人無法忍受派閥政治帶來的「黨內不穩定性」。
城市大學政治學系講座教授鄭宇碩亦指出,中共進行任何民主改革的基本原則,是「不能衝擊黨的領導」及堅持「黨管幹部」,任何逾越這兩條界線的改革方案,均不可能提出,更遑論實現。據他所知,早在去年十一月中共十六大之前,黨內已就推行民主改革的課題進行討論,並達成一定的共識,包括加強各級黨委書記的問責性、貫徹差額選舉,及落實各級紀律委會員須向上級負責的制度。至於有關引入黨內民主機制的說法,太理想化,至少在未來兩、三年內都不大可能落實。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