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泰國警方在調查香港女記者在曼谷被輪姦案中再發現有多處疑點,而當地醫生昨日表示,經檢驗後,發覺女記者並沒有被強姦迹象。
女事主報稱的出事地點除被質疑外,警方又從酒店的閉路電視中見到她付車資給一部三輪車的士司機,這與她報稱被四名疑犯送返酒店有出入;另外事主又表示事發前九個月沒有性生活,但其泰國男友則承認事發前與她有性行為。
據泰國報章昨日報道,當地警方根據女事主的口供展開調查後發現有五大疑點:第一是事主指示的出事地點應很易被人見到。第二是事主稱案發後被四名疑犯送返酒店附近上車的地方,並被人踢了一腳,但警方從酒店的閉路電視中見到她下車後付錢給三輪車司機,車上沒有其他乘客,而且當時也沒有人傷害她。
警方發現第三個與事實有出入的是:事主說載她的司機識講廣東話,但因她指證而被捕的三輪車司機ThongbaiUmahia並不懂廣東話,而且在案發時間他有兩名證人表示乘搭過其車。第四點是事主說她乘坐的三輪車座位是白色的,但被扣查的車座位是藍色的。
第五點是事主報稱事發前九個月都沒有性生活,但她的泰國男朋友則向警方承認,她離開酒店前二人曾有性行為。
泰國警方對於發現的多處疑點,不排除案件另有別情,表示會再向事主落口供了解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