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一級地政督察朱權威利用職權貪污,收取丁屋發展商逾十五萬元賄款,協助加快審批新界元朗丁屋發展的程序及批出所需文件。被告年前已在區域法院承認五項收受利益罪名,法官考慮已扣押多月的被告,因患胃癌時日無多,加上曾替控方頂證其他被告,輕判他入獄六個月,讓他即時獲釋。
被告朱權威,五十二歲。辯方求情時披露,被告於九七年患胃潰瘍,翌年更不幸證實為胃癌,醫生報告指其壽命最多延至今年底。律師並透露,被告罪成後,失去工作,按揭物業更成為負擔,負資產五十萬元,其妻亦宣告破產。
法官賴盤磐德判刑時指被告與廉署合作,曾在另外三宗有關案件中替控方作證人,說出真相,自己亦消瘦二十磅。法官考慮被告認罪,生命所餘無幾,可能無法捱過今年底,再判其入獄並不恰當,加上其他求情理由,將兩年半刑期銳減至六個月,扣除被告遭廉署拘押七個月,變相即時釋放,但五項控罪共罰款五千元。
案件編號:DCCC9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