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士全面打擊大公司與小市民,令社會福利署申領綜援的人數急升逾二十八萬,其中市民因為失去工作而墮入綜援網的情況尤其令人關注,社署計劃向這類生活拮据的失業市民,發放一筆不多於一千六百零五元的短暫生活費,讓他們可自力更生。 記者:譚暉、中國組記者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計劃更新在○○年成立的「深入就業援助計劃」,並準備在未來一、兩個月內,落實向失業人士發放一筆為期約一個月的短暫生活費,讓他們可以購買一些見工的必需品,以及支付他們的車費開支。社署指出,已經獲得獎券基金撥款一億元,支持這個新計劃在未來三至四年的運作所需。
社署署長林鄭月娥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後表示,為了強化社署的自力更生計劃,打算向志願機構發放一筆金額,讓志願機構在向失業人士提供就業援助時,也可向他們發出一筆短暫經濟援助金,這筆援助金約等於一個月的生活費,但金額將較現行的綜援金額為少。
她解釋,作出這項新安排,是希望可以減慢失業人士跌入綜援網的時間,並支持他們繼續找尋工作,「失業人士在打算申請綜援之前,可以先考慮參加呢個計劃」。此外,自「深入就業援助計劃」實施至今,各志願機構已先後推出逾四十項就業援助計劃。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則解釋,鑑於曾有市民投訴,指港府未能協助經濟有困難的失業人士找尋工作,令他們要申領綜援,因此該署作出這項新安排,「希望撥啲錢畀失業人士,買啲見工必需品、或者當係見工嘅車費,盡量幫佢哋搵工。」發言人強調,將來每名失業人士能獲發的生活費金額,將按個別個案而定,但大原則是不會多於綜援金額。目前單身健全成年人的綜援金額是每月一千六百零五元。
因為失業而申領綜援已經一年的潘錦明表示,如果社署及早推行有關計劃,他當初便能保着一份月薪有七千八百元的保安工作,而毋須至今仍要領取綜援。去年五月準備上班前,他因為經濟拮据而無法購買一對價值約四百元、上班必備的黑鞋,而當時社署又拒絕施以援手,結果令他失去該份工作,變成失業,並要領取綜援至今。
潘錦明說,財政有困難的失業人士,找工作時「要搭車、又要食飯,如果冇辦法支持呢啲基本嘅開支,有時有得面試,都冇能力去面試」。他指若社署發放約一千六百元的生活費,算是勉強可幫助財政困難失業人士搵工。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認為,發放生活費無疑可增加失業人士找到工作的機會,但他質疑一個月的生活費未必足夠。他認為除生活費外,港府應考慮資助這類失業人士報讀提升技能課程,讓他們可以將課程的學費實報實銷,令他們更容易重新投入勞動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