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併條例趕電訊業入窮巷

購併條例趕電訊業入窮巷

經過歷時逾1年的討論、多輪的業界諮詢後,《電訊購併條例》終於下月18日上立法會二讀,有業界人士及議員批評,儘管至今反對聲仍不絕,業界甚至破天荒聯手呈上反對意見書,但政府仍立定決心,要在7月前完成立法。他們擔心,條例最終會如《23條》般順利通過,屆時已千瘡百孔的電訊業,便真正「踏上不歸路」,香港一直引以為榮的「自由營商環境」也會壽終正寢。
根據電訊管理局所提出的指引,電訊業成為全港首個被規管購併的行業,電管局局長更集監管、調整及裁決大權於一身,當局將以15%股權轉讓作為介入調查的門檻。雖然政府在接獲業界意見後,已於5月初作出讓步,例如縮短電管局局長檢討購併的時限、引入非正式渠道獲取意見(有意提出收購者,可預先向電管局局長尋求意見),但工商及科技局副秘書長黎陳芷娟當時已表明,經修訂後之指引已相當完善,希望今個立法年度通過草案,暗示當局不會再「讓步」。

摧毀自由營商環境
身兼數碼通(315)非執行董事的立法會議員李家祥接受訪問時指出,電訊行業亟需投資者參與,政府也明白這點,但令人費解的是,政府同時又定出令投資者卻步的條例。撇開「電訊管理局局長權力過大」、「何以選電訊這個行業開刀」等爭拗不提,此條例最令香港失分之處,是訂明投資者「每行一步」都要向當局報告,完全「打破香港營商自由」這金漆招牌。

事事報告外資卻步
他指出,電訊行業講求全球策略,大型電訊企業會於市況好時「鬥快跨國插旗」,但收縮時也「極速套現離場」,條例「連離場都會被規管」,將令外資卻步。
李家祥說,香港電訊業經營環境何等困難,根本是「大家都有眼睇」,在發牌過多下,市場最需要是「整合」,可惜較小型的營辦商「掛盤良久」仍沒法成事,在銀根短絀下惟有做出不健康的反市場行為(如亂減價)。據他了解,過去1年,業界確有「洽商」因草案而暫時叫停。
他相信條例的最終結果,可能是將香港電訊業由邁向國際推回本地化;又認為電管局的權力未能得到制衡,加上複雜的法例,令香港的電訊業在「微型管理」下,前景愈趨不明朗,05年3G開始成熟時,將掀起另一浪的爭拗,屆時香港電訊業會真正大落後於國際。

走回頭路落後國際
8家電訊營辦商日前聯署向當局提交的意見,大致上是重彈「香港為何只有電訊行業須受規管」、「電管局局長權力過大失去平衡」及「15%股權轉讓已受規管」等舊調。電訊商明白當局已決定一意孤行,今次反對只是「盡人事」,希望當局明白條例未正式生效,已「嚇窒」了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