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的地位在很多電影監製眼中,看來依然是介乎服裝師和茶水小廝之間,分別倒是:要換服裝師經常挺麻煩。」說這話的人是英國作家JohnMortimer。換言之,編劇不過等同片場裏侍奉茶水的小廝,可隨時把他換掉。
有編劇朋友向我吐苦水:給一個頒獎禮的明星嘉賓寫現場講稿,想不到居然遭人白眼,更被搶白。我卻覺得他比茶水小廝好多了,起碼沒有因為一杯茶太熱或太涼,讓人把它摟頭蓋臉就潑。
其實荷李活的編劇,何嘗不是茶水小廝。史匹堡一部大製作,必用上很多編劇,都像茶水小廝,不合意的一個接一個的給換掉。跟香港同業不同的也許是,該有點酬金,總不致於禿着兩手給轟走。
那天專欄作家某甲跟我說,我們和編劇其實彼此彼此,也不過是茶水小廝。每隔一段日子,編輯通知你改版,就是叫你走人。這個月初,好幾家大報都改版,都換了好些茶水小廝。「說來爬格子動物,玩的不正好是musicalchairs的遊戲?」某甲說。
他倒比喻得貼切。這種搶椅子遊戲,每當音樂一停,總有人佔不到位子。這樣說來,編劇和專欄作家應該一同共組工會才是,何不就叫作「音樂椅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