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回教徒弗里曼以宗教信仰為理由,要求不用在駕駛執照的照片除下面紗的官司,上周五被佛羅里達州法官駁回,以免讓恐怖分子有機可乘。
法官索普在判詞指出,弗里曼只堅持在陌生人面前戴面紗的信仰原則,但未能證明在駕駛執照中展示臉孔的照片,或在私人房間內讓女職員拍照的做法,「是實質侵犯信仰自由」。
索普表示,州政府卻證明「確定相中人的身份,對保護公眾安全極其重要」,因此「即使原告不大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但有人可能利用法庭准許在駕駛執照的相片上戴上面紗的判決,假借堅守宗教信仰進行危害他人性命的活動」。弗里曼未就裁決置評,但她的丈夫阿卜杜──馬利克和代表律師已揚言會上訴。
引發今次訴訟,是弗里曼在佛州申請駕駛執照時,當局准她披着面紗拍照,但九一一事件後,佛州政府卻要求她脫下面紗拍照,否則吊銷其執照。「美國公民自由聯合會」佛州執行幹事西蒙對裁決表示失望,指九一一後,政府限制人民各種自由權利。
美國有線新聞網絡/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