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明
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須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所以《基本法》頒布之初,香港很多人都以為到了二○○七年就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了。當時中共高官也都是這樣說的。
現在,二○○七年快來了,中共的口風就開始轉了。新香港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說:「講明是二○○七年『以後』才考慮修訂嘛,二○○七年的選舉法應該可以照舊。」那「以後」甚至可以是指三○○七年或黃河水清的時候。這類法律條文都不懂得讀,可真是枉做新中國人了。
戰國末年,嬴秦謀襲齊國,先離間齊、楚的聯盟關係,遣國相張儀見楚懷王,說他只要北絕齊國,秦王就送上「商於之地方六百里」。懷王滿心歡喜答應了,百官也紛紛道賀,只有陳軫洞悉秦國用心,指出楚國一旦孤立,「必見欺於張儀」。懷王不聽,派一位將軍隨張儀去秦國取地,不料張儀假裝墮車傷腳,躲起來三個月;再跟那位楚將軍會面時,就抵賴說只答應給楚國六里土地:「從某至某,廣袤六里。」懷王大怒,興師問罪,但兩戰兩敗,只有割地求和(《史記.楚世家》)。
「商於之地方六百里」變成六里,「二○○七年以後」變成渺渺無期,了解嬴秦、中共的人不會感到詫異。對中共來說,協議向來只是對方要遵守的東西,己方則可以隨時撕毀。由國共和談到今天,他們撕毀的協議任何人一輩子都抄不完。要他們恪遵協議的惟一辦法,就是你的拳頭比他們的大。
南宋岳珂《桯史》記載了一個故事:某人捕得一隻甲魚,為了表示自己有好生之德,他煮了一鍋水,在鍋上架一根細竹做橋,跟甲魚相約:「能渡此,則活汝(就放過你)。」那甲魚辛辛苦苦爬了過去,已經無力再爬了。這時,那人又說:「汝能渡橋,甚善!更為我渡一遭,我欲觀之。」
現在,中共董建華政府顯然有民主之德。他們等香港百姓渡過十年獨裁之橋後,又把他們放在鍋邊,相約道:「甚善!更為我渡一遭,我欲觀之。」這一遭,他們還在百姓背上放一把二十三條的大刀,保證大家渡橋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