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肇東市一名經理被誣告傷人,含冤入獄。全家十六口亦先後被扣,全家合計羈押時間達十九年。去年三月冤情被法院平反後,受害人今年三月向法院申請要求當局賠償近六百萬人民幣。
該宗冤案緣於九四年八月十八日一宗傷人案,當地農業銀行行長被人刺傷後,警方懷疑原農業銀行經貿公司經理隋洪建涉案,將他扣留。隋洪建的弟弟隋洪波、隋洪儒、表弟任樹君及其父、妻、妹、弟媳等家人、親友等共計十六人先後被警方扣查,合計羈押時間近七千天,折計十九年。
肇東市人民法院並於九八年十二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隋洪建及任樹君有期徒刑五年,隋洪波、隋洪儒亦被判監四年半。前年四月,案中真兇落網,當局才發現該案另有內情,翻查案件,才知道負責該案的公安盤問隋家兄弟時,嚴刑迫供,令隋氏兄弟屈打成招。
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三月終審判決隋洪建四人無罪後,隋家今年三月底正式向肇東市公安局、檢察局、法院申請國家賠償,賠償總金額高達五百九十四萬人民幣,其中隋洪建本人要求的賠償就達一百三十九萬多元。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