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黃囗如案再駁回

控黃囗如案再駁回

【本報訊】於中環開設高檔雜貨店的飲食專欄名女作家、鄧鏡波外孫黃囗如,年前與其弟以重建為由收回唐樓後,被一名前女住客指控沒按土地審裁處判令依時重建新物業,僅用作臨時收費停車場,故要求賠償。高院聆案官去年指缺乏訴因將案剔除,女住客上訴被駁回後,日前再度上訴,法庭昨日頒布判詞駁回上訴。
涉訟土地位於九龍城福佬村道,業主為黃囗如姊弟,胡愛珍為唐樓其中一名前住客。黃氏姊弟於九三年以重建為由向土審處申請取回土地重建獲批,土審處下令住客搬出,但可獲賠償。胡後來指黃氏收地及清拆唐樓後,重建工程遲遲未見動工,遂興訟追討賠償。

早賠償原訴人
根據判詞,胡愛珍於去年八月提出索償時,土審處給予黃氏姊弟完成新物業的限期尚未屆滿,而黃氏早已按土審處判令賠償給原訴人,由此可見當日聆案官及上訴庭法官的判決是正確的,因此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CACV46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