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解碼:孖展買賣風險知多少?

投資解碼:孖展買賣風險知多少?

股市近月回升不少,相信很多散戶投資者或會考慮,甚至已把資金投進股票市場。
在投資時,部份人會以孖展形式買賣股票。眾所周知,孖展買賣實際上是投資者向經紀行貸款用作購買股票,並以買入的股票作為抵押。以這種方式買賣股票,不錯是能夠以小博大,但投資者又是否理解當中所涉及的風險有多大?

槓桿效應是兩面刃
以孖展形式買賣股票,在槓桿效應下,當股價上升時,的確可以讓利潤以倍數增大;然而,一旦股價下跌時,所招致的損失亦會同樣以倍數遞增。
假設以每股120元的價格買入某股票,若股價下跌至60元,如果以現金戶口進行買賣,並全數支付買入股票的款項,每股便虧蝕了60元,即本金的50%。但是,如果以50%的孖展成數,即只用交易金額的一半購入股票的話,雖然投資本金只需要每股60元。但股價下跌60元,亦即意味着已蝕掉所有本金,損失達100%!
如果用以作為抵押品的股票市值下跌,經紀行可能會要求客戶在短時間內補倉,將額外的現金或股票存入戶口。如果客戶未能及時補倉,經紀行或會自行替客戶斬倉,不論價錢地把股票沽掉,以填補戶口內不足的孖展水平。在這情況下,經紀行一般可毋須經客戶同意而把股份沽出,並有權決定沽售哪些股票。如果在斬倉後,把股票沽掉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償還貸款,投資者除了會賠掉全數已存入的孖展金額外,更要承擔戶口內一切餘數欠款。
股價下跌通常會觸發經紀行要求客戶補倉。如果投資者趕不及補倉,經紀行斬倉會導致股份以虧蝕的價格被沽出。不斷的補倉與斬倉可造成惡性循環,令大市跌勢加劇,進一步推低市場而引發新一輪的補倉潮,最終使大幅借貸作槓桿式投資的投資者全軍盡墨。

勿忽略「滙集風險」
經紀行通常在客戶開孖展戶口時,都會要求他們簽署授權書,授予經紀行將戶口內的股份作抵押品的權力,以便經紀行向銀行貸款。一旦經紀行未能償還有關貸款,銀行有權把抵押品出售套現。儘管經紀行仍然要就拖欠客戶的股票負責,但萬一經紀行結束業務、甚或清盤,孖展客戶向經紀行申索時,所獲的賠償次序將不會優先於其他債權人,這就是所謂的「滙集風險」。故此,即使投資者要以孖展買賣,也不要在戶口內存放遠多於應付孖展水平的股票。如果不打算進行孖展買賣,便不應開立孖展戶口,或簽署抵押股份的授權書。
現時孖展客戶所簽署的授權書有效期只有12個月,經紀行必須每年與客戶續期。不過,如果經紀行在授權期屆滿前最少14天已提醒客戶有關授權即將屆滿,而客戶並無表示反對,經紀行又在一星期內向客戶發出確認書的話,則可以視客戶已把授權書續期。投資者如開立了孖展戶口,緊記須留意這點。
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