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被扣<br>村民向公安索償百萬

上訪被扣
村民向公安索償百萬

東莞兩名村民因質疑村委會帳目,到廣東省政府上訪後,被東莞公安局拘留十五天。他們獲釋後提出申訴,並向公安局要求一百萬元的國家賠償,作為名譽損失費。

誣衊散布謠言拘捕
東莞市東城區光明村村民鄧駱棠、謝慶祥因懷疑村委會未交代清楚帳目,曾向村民發表公開信提出質疑,並於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到東城區政府上訪,但未獲回應,因此又在同月二十四日到廣東省政府信訪辦反映意見。
十二月二十七日晚,鄧、謝兩人被東莞市公安局以揑造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拘捕,並處以治安拘留十五天。

省公安廳責令賠償
今年一月十日,鄧、謝兩人獲釋時,分別繳納了八百元餐費。他們認為自己蒙冤,向廣東省公安廳申請行政覆議,要求為他們平反。至四月,公安廳裁定東莞市公安局的處罰證據不足,應予撤銷,並責令東莞市公安局向事主作出賠償。
鄧、謝兩人近日向東莞市公安局要求國家賠償,指公安局的錯誤拘留令他們名譽受損,因此分別索賠名譽損失費五十萬元,同時要求公安局歸還兩人各八百元餐費。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