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基金的分類,亦可分為「投資掛鈎」與「非投資掛鈎」兩類。
顧名思義,投資掛鈎的保證基金,是以市場價來計算基金單位價格。如果供款人符合基金所訂定約束性條款之時,供款人便可得到有關的(軟性)保證,而基金保證人(發行人)所能收取客戶的儲備費用及保證費用亦會有明文規定。一般而言,這類基金的運作與普通的基金分別不大。
至於非投資掛鈎的保證基金,供款人在提款之時,可以得到基金事先所訂明的最低回報,就算基金所投資的資產回報不理想,亦不會受影響。相反,如果基金所投資的資產回報很理想,供款人亦不會有額外收益。這類非投資掛鈎的保證基金的作風一般較為保守,回報自然較少,而一般所訂明給予投資者的最低回報率也會較低。
此外,買賣保證基金之時,亦要留意基金保證人有沒有單方面撤銷保證或修改保證的權利。在一般情況下,保證人有權在保證期內,因應市場狀況而單方面調整所保證的回報率、修改保證條款,甚至撤銷保證。保證人只要預先通知(例如給予數月通知)供款人便可。只有少數保證基金無條件保證的,但所保證的回報率則會較低,而其他買賣的相關費用亦會較高,這點是要留意的。
有時會出現基金的投資回報與所保證的回報並不一致的情況,假若投資回報理想,比起所保證的回報率高,又會怎樣?這時候保證人有權扣起超越保證回報率的全部或部份,撥歸擔保人或保證人的利潤。原因是市場可能出現逆轉,導致所保證回報高於實質基金投資回報,這樣保證人便可將以前的儲備或利潤拉上補下,用好景時扣起的額外回報來填補逆境之時回報的不足。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