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保證基金,要多留意有關基金的條款,因為某些條款會直接影響強積金供款人的未來收益。此外,保證基金雖然有「保證」兩字,但基金所保證的東西並不一定本金,亦即並不保證投資組合的價值一定會比供款總額高。
以截至2003年5月10日的強積金表現來看,在33隻認可強積金的保證基金中,過去一年的表現平均是-0.19%,亦即是保證基金能夠蝕本,而3個月的表現就較好,平均有2.9%回報。
既然保證基金有「保證」兩字,究竟又保證甚麼呢?
第一種常見保證就是本金保證(CapitalGuarantee),保證供款人可以取回原數的供款本金淨額。換句話說,是「原銀奉還」。不過有些保證基金會扣除行政費用。
第二種常見的保證是回報保證(ReturnGuarantee)。基金保證最低回報率會有某個數目,例如4%至5%,但通常這個保證回報不是一成不變的。保證基金發行人可以在某個時段修訂有關保證回報率,而這個修訂時間可以是每三個月或半年,又或者是其他時限。有時保證基金章程會有條款給予發行人改變這種保證,甚至可以把這種回報保證完全取消的權利。這點是投資者要留意的。
另外一種分類方式,是把保證基金分為「硬性保證」(HardGuarantee)及「軟性保證」(SoftGuarantee)兩類。所謂「硬性保證」,是指基金每年或每月的回報率,都可得到無條件的保證。可是在市場上流行的保證基金,大都帶有約束性條款,所以嚴格來說,還不是硬性保證的基金。至於「軟性保證」是指基金投資在投資年期之內及,必須符合約束性條款情況下,才可得到有關的保證。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